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任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5〕80号)(附件1)规定,符合条件的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人员,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为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宁波在编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员,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2]90号)(附件2)和《申报条件控制标准》(附件3)规定的条件。
拟聘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一般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学校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报,经学校人力资源委员会审核后报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报送浙江省人力社保厅。
四、材料报送
申报者须报送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附件4)一式4份(表式见附件,用标准A4纸打印),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huangyan@nit.zju.edu.cn。
(二)申请表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1份,须与申请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
请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学校组织人事部(行政楼505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4日。
联系人:黄嫣 联系电话:667890/88229016
附件:
组织人事部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