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万人计划” 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379号)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浙江省“万人计划” 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与条件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 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 1 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2018 年 11 月 1 日前入职的);
3. 申报年龄一般在 40 周岁以下(1979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二)选拔条件
1.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填写附件 1)
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潜力。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2)近 5 年内(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下同),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过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等,并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
(3)领衔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省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或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创新载体的骨干成员;
(4)在我省重点产业领域,担任企业科研团队的负责人, 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2. 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填写附件 2)
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出类拔萃,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理论成果,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潜力。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 5 年内,主持过省部级社科、人文、金融类重点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
(2)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等重大科研成果( 前三名),或其他领域社会公认的省级以上重要奖项(前三名);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重要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 3 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
(4)在金融产业发展、融资方式创新、金融风险控制方面,有深刻研究和理论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模式、产业模式和金融服务产品,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3. 青年创业人才(填写附件3)
原则上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20%),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创办企业 2 年以上,在省内注册,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原则上创办时间在 5 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400 万元。创办时间为 5 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 400 万元。以近 5 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科技型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 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或目前正在从事关键核心技术开发,预计在近期能开发战略创新产品或成功实现商业化应用。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
(2)文创类企业在生产经营、服务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拥有自主品牌并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或具有创新性商业模式,能够填补市场空白,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3)金融类企业能够持续开展服务创新和产品研发,特别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产业融资和财富管理等领域,能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较好防范控制风险,在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4)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全国或省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4. 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专项人才(创新人才填写附件 1)
在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同时,在符合上述创新创业人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人员目前正在从事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具有较大创新前景和突破可能;
(2)申报人员目前正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或主持承担对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领域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力、项目立项书注明 50 人以上且项目金额 1000 万的企业自主研发创新项目,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目标和技术路线, 预期能取得标志性成果、开发战略创新产品或成功实现商业化应用;
(3)创办的企业为我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领域的独角兽企业;或创办的企业正在进行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领域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或创办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商业模式,能够填补市场空白;
(4)经专项举荐委员会认定,符合我省数字经济和生命健康产业发展需求、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其他青年人才
5. 具有特殊专长的中医药人才 (填写附件 1)
(1)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在中医药领域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的中医药人才,确有专长的申报年龄可适当予以放宽。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2)取得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浙江省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3)对某些病症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是当地公认最具有代表性和最有影响力的中医药人才。
二、选拔推荐名额
省下达我市的申报指标总数为28人,其中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9人,哲学社科、文化艺术和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3人,青年创业人才2人,数字经济专项8人,生命健康专项6人。
三、选拔推荐程序
培养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主要采取个人申报、学院和学校审核的办法进行。
四、上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此次申报时间较紧,省人社厅于11月21日发布申报通知,学校已于当日将预通知通过各学院人事秘书进行转发并组织申报。根据要求,推荐人选材料进行校内公示后于11月29日前上报市人社局。
请各学院对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进行审核,务必于11月27日12:00前将电子申报材料(PDF版本)上交至行政楼411人事处办公室。纸质材料请于11月28日16:00之前上交至行政楼411人事处办公室。上交纸质材料时(两份),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用 A4 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内容需与电子文档一致。
附件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 附件材料目录;
2. 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公示情况、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 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 1-3 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 申报书中列举的 SCI、EI、SSCI、CSSCI 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 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 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任职证明材料等。
附件
1. 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申报书
2. 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经济金融类申报书
3. 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创业类申报书
4. 2019 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江佶航 联系电话:88229016、668464
联系人:陈洁云 联系电话:88225099、665522
人事处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