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教育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和“一清理、两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教职工校外兼职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各单位应逐个排查教职工有无校外兼职情况,有在校外兼职的教职工,请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校外兼职申报表》。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兼职情况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填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年度教职工校外兼职排查汇总表》,本学院(部门、单位)没有教职工校外兼职的,也应填报,各项数据填“无”。各学院(部门、单位)在排查教职工兼职情况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现象的,应及时报告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工作安排
各单位应于2021年6月25日上午下班前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年度教职工校外兼职排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以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校外兼职申报表》纸质版一份交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电子版提交方式:发送至邮箱sjb@nbt.edu.cn
纸质版提交地址:行政楼411办公室
三、联系人
沈静波(88229016,667220)
南月余(88229017,660007)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1年6月18日
附件:
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校外兼职申报表
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年度教职工校外兼职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