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校内岗位聘任后续工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1-16   点击数:

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各单位岗位聘任结果已经学校人力资源委员会核准同意,为做好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聘任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各单位应在学校寒假前完成教职工的岗位聘任协议书签订工作。协议书采用《宁波市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协议书》范本(见附件1),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聘用期限。其中岗位名称应为“××系列×级岗位”,聘用期限统一为“20121120141231日”,岗位职责可附页。

各单位应将教职工的岗位聘任协议书于128日前交至组织人事部。

二、教职工校外兼职有关情况登记工作

根据《第三轮岗位聘任暨绩效岗位津贴分配实施办法》规定,“未经学校批准,教职工不得在其他单位或组织兼职。对本轮岗位聘任之前已在校外兼职的教职工,要书面承诺离任所聘职务或工作,方可参加岗位聘任”。为做好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请各单位及时填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调查表》(附件2),于128日前交至组织人事部。

三、岗位聘任的日常管理工作

为规范校内岗位聘任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有教职工新增、减少、岗位调整时,应及时填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校内岗位级别变动申报表》(附件3),组织人事部将根据《申报表》内容调整相关人员的绩效岗位津贴。

联系人:南月余 电话:88229016

附件1宁波市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协议书

附件2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调查表

附件3校内岗位级别变动申报表

组织人事部

2013116

电话:88229016 88229017 88229111
邮编:315100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411、412办公室

Copyright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