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各单位岗位聘任结果已经学校人力资源委员会核准同意,为做好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聘任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各单位应在学校寒假前完成教职工的岗位聘任协议书签订工作。协议书采用《宁波市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协议书》范本(见附件1),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聘用期限。其中岗位名称应为“××系列×级岗位”,聘用期限统一为“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岗位职责可附页。
各单位应将教职工的岗位聘任协议书于1月28日前交至组织人事部。
二、教职工校外兼职有关情况登记工作
根据《第三轮岗位聘任暨绩效岗位津贴分配实施办法》规定,“未经学校批准,教职工不得在其他单位或组织兼职。对本轮岗位聘任之前已在校外兼职的教职工,要书面承诺离任所聘职务或工作,方可参加岗位聘任”。为做好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请各单位及时填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调查表》(附件2),于1月28日前交至组织人事部。
三、岗位聘任的日常管理工作
为规范校内岗位聘任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有教职工新增、减少、岗位调整时,应及时填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校内岗位级别变动申报表》(附件3),组织人事部将根据《申报表》内容调整相关人员的绩效岗位津贴。
联系人:南月余 电话:88229016
附件1:宁波市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协议书
附件2: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调查表
附件3:校内岗位级别变动申报表
组织人事部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