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1月合同期满考核续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2017年1月合同期满人员(详见附件1)。
二、考核原则:
坚持程序公开、评价公正、合理分流、择优续聘、适度淘汰原则。
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原则。
三、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合同期满人员下载并填写《合同期满考核表》(附件2)。
2.单位考评。各单位召开会议(人力资源委员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或部务会议),对合同期满人员进行考核。
3.学校考评。组织人事部汇总审核后报学校综合考评。
四、时间安排
1.各单位于2016年12月23日前上交《合同期满考核表》至行政楼408办公室。
2.合同期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办理合同续签手续。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88229017 短号:660694
附件1:合同期满人员名册
附件2:合同期满考核表
组织人事部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