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填报2014年各类人才需求计划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1-06   点击数:

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现将2014年人才需求计划申报、博士后招收计划申报、专职科研岗位人员需求计划申报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需求计划申报

1、各学院(系、部)应根据自身事业发展与学科建设需要,以及学校“1131人才工程”的总体要求,结合“十二五”规划,制定师资需求计划,并填写《2014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师资需求计划表》。

2、教师需求计划制定应向“优特学科”倾斜,各学院(系、部)空缺编制原则上需用于“优特学科”人才引进。对于部分编制已满的“优特学科”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以允许适度超编引进。其他学科(专业)原则上以满足教学工作需要补充师资。

3、除特殊专业外,新引进教师(含高级职称教师)需具备博士学位,且需毕业于“985211工程”重点大学、或本学科排名前列的国内外知名高校及研究机构。

 

二、非教师岗位人员需求计划申报

根据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要求,2014年学校将仅组织一次事业编制非教师岗位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2013年下半年,部分单位已经申报了事业编制非教师岗位人员的招聘计划。请还未申报或者还需修改招聘计划的单位按照学校核定的事业编制数,根据岗位空缺报送招聘需求,填写《2014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事业编制非教师岗位人员需求计划表》。

 

三、博士后招收计划申报

为进一步发挥博士后人员在我校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规范博士后招收管理工作,吸收海内外优秀博士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2014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博士后合作导师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教师;

2)正在开展重大或前沿项目研究;研究方向必须与优势特色学科凝练方向相一致;

3)具有充足研究经费,在研项目总经费理工类原则上不少于50万元,人文社科类原则上不少于10万元。

2、招收计划申请程序:

1)由各位合作导师提出申请,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附件1)及《博士后招聘计划表》(附件2);

2)申请人所在优势特色学科审核后,交至各单位人事秘书;

3)各单位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学科布局及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对合作导师的招收计划进行评议,并填写《博士后招聘计划汇总表》(附件3)报组织人事部。

 

四、专职科研岗位需求计划申报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专职科研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宁波理工人〔2013125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继续开展“专职科研岗位设置”工作。已在本学期填写过申报需求且无变化的,可不再申报。请还未申报或者还需修改招聘计划的单位,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专职科研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报组织人事部。

 

请各单位于19日前将上述有关表格签字盖章后报组织人事部(含电子版),需求计划经学校审批后再予以公布。

 

联系人:李飞   联系电话:88229017    邮箱:rscbg@nit.zju.edu.cn

 

 

附件:

12014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师需求计划表

22014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事业编制非教师岗位人员需求计划表

3、博士后招收计划申报相关表格

42014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专职科研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组织人事部

   201315

 

电话:88229016 88229017 88229111
邮编:315100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411、412办公室

Copyright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