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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教师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宁波市“四有”好老师推荐选树活动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6-21   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切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要求,引导全市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四有好老师,激励广大教师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宁波市四有好老师推荐选树活动的通知,现将具体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树范围及名额

(一)推荐选树范围:全校在职教师。

(二)推荐选树名额:我校可推荐4名,各学院、机关党委、直属总支各限推1名。

二、推荐选树原则

坚持规范推荐。

坚持师德为先。要把高尚师德作为推荐的第一标准,把教师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履行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为推荐的基本前提。要把推荐选树工作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要突出公认度、先进性和典型性,推荐出本单位内最佳教师人选。

坚持一线为主。推荐名额向一线教师和在抗击疫情、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倾斜。校级干部和教育管理干部占比原则上不超过20%

三、推荐选树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有理想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好课堂讲坛,用好校园阵地,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有道德情操。在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成为学生榜样,赢得学生喜爱和尊敬。

有扎实学识。有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有仁爱之心。热爱学生,能够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通过真情、真心、真诚拉近同学生的距离,能够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让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四、推荐选树程序

(一)各单位推荐按照规范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公示、逐级上报的方式产生推荐选树人选名单。各单位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做好推荐工作。推荐人选所在党支部要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出具写实性鉴定意见。

(二)联评。学校在各教学单位推荐人选的基础上,组织联评,产生拟推荐选树人员初审名单。

(三)公示。拟推荐选树人员初审名单经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学校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报纪委审核后,形成学校推荐选树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开展宣传学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习选树的宁波市“四有”好老师,弘扬高尚师德,形成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的良好氛围。

五、其它相关事项

各单位于623日前,填写《宁波市“四有”好老师系列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发送到邮箱sjb@nbt.edu.cn

联系人:沈静波(88229016667220

        俞 峰(88229111666010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市“四有”好老师推荐选树活动的通知

     2.宁波市四有好老师推荐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621

电话:88229016 88229017 88229111
邮编:3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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