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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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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做好2025年博士后招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1-03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一校一策”行动方案,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加快双师双能型队伍建设,现将2025年博士后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学科优先、精准引才。聚焦学科、学位点建设,引进博士后研究方向必须与硕士点、博士点布局方向、重点学科和重大平台研究方向契合,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和承担重大项目的教师招收博士后。

2.目标导向、质量优先。紧扣“一校一策”任务目标,优中选优,重点引进学科评估A类高校毕业的优秀博士后。博士后一般要进学科、进团队,加强与校内教师的交流合作。

3.校企融通、联合引才。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动与在甬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联合培养基地,通过“联合招引、联合培育、联合考核”等方式招收博士后。各学院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情况将纳入学院年度考核指标。

二、招收计划和管理

(一)学校博士后工作站

1.博士后工作要求

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学术造诣高的在岗教授(研究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岗副教授(副研究员);且正在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或重大横向课题,具有充足研究经费。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应有一位为学校全职聘用教师。学校全职聘用教师作为博士后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同时在站一般不超过2人。博士后应在学校全职开展研究工作,在站博士后的人事、组织关系及日常管理工作由合作导师所在学院负责。

学校对校内合作导师以学校为第一单位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及以上项目的;或指导博士后以学校为第一单位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金青年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在招收博士后名额分配上给予倾斜。

2.招收计划申请

(1)博士后合作导师填写《博士后招收申请表》;

(2)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后,于2025年1月12日报学校人事处。

(二)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

1.培养机制和政策

校企联合博士后培养采取三位一体导师制,即学校合作导师、企业合作导师、博士后工作站依托高校流动站合作导师。在站期间同时进入企业和学校的科研团队。学校与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签订专任教师引进意向协议,并纳入学校专任教师团队。

2.招收计划申请

学校鼓励各单位积极对接在甬龙头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并以学校名义与企业共建校企联合博士后培养基地,并招收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与共建企业共同提出博士后招收方向,并联合发布校企联合博士后招收通知。校企联合博士后的招收不限名额,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向学校人事处提交申请材料。

三、博士后人员的待遇和资助

(一)学校在站博士后

从2025年开始,学校全职聘用教师作为博士后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同时在站不超过2人的,学校工作津贴部分按学校现有政策执行;第3个在站博士后的学校工作津贴由学校和合作导师各50%给予支持;超过3个的新增在站博士后的学校工作津贴由合作导师给予支持。在站博士后的其他待遇和资助按学校现有政策执行,保持不变。本通知之前招收的博士后待遇和资助按学校现有政策执行。

(二)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

校企联合博士后在站期间纳入所在合作企业人事管理范围,薪酬、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参照所在合作企业博士后研究工作人员待遇发放,其他资助由合作企业按照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等有关政策执行。出站后聘任到学校专任教师岗位的,可按照宁波市博士后工作政策申请市财政提供的相关补助,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享受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其中科研启动费可以在对应级别资助力度上上浮50%。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博士后工作管理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宁理人〔2023〕48 号)执行。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工作管理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企联合博士后培养暂行办法》(浙大宁理人〔2024〕86 号)执行。

 

  联系人:苏衍宝     联系电话:88229017,665272  邮箱:syb@nbt.edu.cn

 

附件:

1.学校博士后招收计划申请相关表格

2.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共建基地申请表

3.学校博士后工作管理相关办法

 

 

电话:88229016 88229017 88229111
邮编:3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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