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经团队申报、学院推荐和学校审核,拟推荐传法学院刘建民老师参评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2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以便查证。党委教师工作部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受理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511)
联系人:丁维鑫 0574-88229017
邮箱:dingweixin@nbt.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