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有序推进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宁波市科技人才引育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支持管理办法(暂行)》(甬科外〔2022〕91号)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要求具备相关技术领域的博士学位,未取得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及5年以上科研从业经历。
2.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且是项目承担单位的全职职工,入选后须承诺全职在宁波连续工作5年以上。
3.项目围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展,预期取得的成果要求具备申报科技领域省级、国家级重点人才培养工程人才项目的条件。
4.依托单位要为人才提供研发设备、场地、人员等必要的科研支撑条件,落实科研任务目标及科研经费。
5.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与“3315系列计划”、“甬江人才工程”不重复支持同一人才或团队带头人,在站博士后不在本项目资助范围(出站博士后提供出站证明可以申报本项目)。
6.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经报市科技局审核批准后可以延长1年。同时还应符合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 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登录“宁波科技大脑”官网 (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 申报,点击右上角“法人登录”按钮,使用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系统,进入“办事大厅”,选择“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栏目进行填报,并按填报要求上传PDF格式的附件材料。申报系统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
2.项目初审。归口管理单位于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在线确认推荐工作。
3.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委托市生产力中心统一在线审核,对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的作退回处理。
4.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 见及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目标要求,研究确定拟立项项目及资助金额。
5.社会公示。经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予以发文立项。
三、 申报材料
1.宁波市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
2.申报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全职聘用合同、
申报书要求的附件材料等。
四、 其它事项
1.支持力度:立项数量最高不超过当年申报数的70%,市级部门根据审核后的项目总预算给予立项项目最高50万元的直接资助。
2.今年申报人才不再参与明年申报。
3.联系人:郑聪 联系电话:660911/88229016。
附件1:宁波市科技申报系统账号登录教程.docx
人事处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