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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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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职工校外兼职排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丁维鑫   时间:2022-10-14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为切实做好教职工校外兼职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排查内容

各单位在2021年度排查情况基础上排查2022年度教职工有无校外兼职变化情况

1)若有教职工新增校外兼职,请相关教职工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校外兼职申报表》(附件1),经本人签字和学院盖章后交至人事秘书综合秘书,由人事秘书综合秘书统一交至人事处。

2)若有教职工不再担任校外兼职,请各单位做好统计,并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度兼职结束统计表》(附件2)交人事处,取消该项兼职报备。

二、工作安排

各单位应于2022102112:00前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校外兼职排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以及相关老师的《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校外兼职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份交至人事处。

电子版提交方式:dingweixin@nbt.edu.cn

纸质版提交地址:行政楼511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本着对教师个人和学校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教职工校外兼职排查工作,做好教职工教育工作,达到排查工作全覆盖,避免因工作疏忽对教师个人产生不利影响。

2.各单位在排查教职工兼职情况过程中发现教职工违规违纪现象,应及时报告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室

3.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兼职情况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

丁维鑫88229017,17348597490

南月余(88229111,660007)


  附件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校外兼职申报表.docx 

  附件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度兼职结束统计表.docx

  附件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校外兼职排查汇总表.docx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办

20221014



电话:88229016 88229017 88229111
邮编:315100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411、41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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