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67号)要求,现就2022年度我校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数量
(一)推荐数量。各单位原则不超过1名。人才聚集度高的单位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1名。
(二)选拔条件。推荐人选应是在我省科学技术和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特别在科技自立自强、“三大科创高地”等领域,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基层和工作一线中青年专业人才,不推荐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干部,严格控制处级干部推荐比例。根据《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规定,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取得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为国内同行所公认,或是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四等奖以上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2.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以市场为导向,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及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是获得国家发明四等奖以上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课题的主要完成者,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多项二、三等奖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3.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富有创见性的研究成果,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对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较大推动作用,或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难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并为国内同行所公认。
4.在完成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和运行管理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做出重大技术创新和重要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在防病治病和临床工作中,技术精湛,在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危重病症的诊治中有重大贡献,诊治水平先进,疗效好,得到国内同行的公认。
6.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学思想、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上有独特创造,成绩显著,得到国内同行公认,或是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获奖者。
7.长期在农业生产、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8.在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或者为国家赢得重大荣誉,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具有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二、推荐程序
(一)人选申报。申报人登录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http://gccrc.zjhrss.gov.cn)进行网上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关申报佐证材料,并导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由各单位进行初审推荐。
(二)评议推荐。学校人事处对上报材料审核评议后,提出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全信息(除涉密材料外)公示。
(三)人选报送。公示无异议,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后推荐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三、有关要求
(一)组织实施。开展省突贡选拔工作,是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加快我省中青年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实施。
(二)材料和时间要求。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须出具人选推荐意见,并附《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以及经审核盖章的推荐人选佐证材料复印件等材料(上述材料各一份),于2022年9月6日前报送人事处。
(三)其他。报送材料涉及秘密的,原则上要求脱密处理,无法脱密的,请注明密级,通过线下机要渠道报送。
联系方式:郑聪:660253、88229111;
陈美芳:666008、88229010。
人事处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