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宁波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的通知,宁波市2014年选送优秀中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已经开始,请有意向的教师积极申报。
一、 报名条件
1. 教学科研岗位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 具有硕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 符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职工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宁波理工人[2006]111号)文件中培训申报条件。
二、 报名方法
请有意向报名的教师填写《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申报表》,同时另附所在单位同意推荐的申请,于6月4日前报学校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刘冰
联系电话:88229017
附件:
1.《关于做好2014年选送优秀中青年干部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13]219号)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职工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宁波理工人[2006]111号)
组织人事部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