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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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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省151人才期满综合考评和培养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3-26   点击数:

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省151人才期满综合考评和培养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42号)精神,现就省151人才期满综合考评和培养成果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151人才培养期满综合考评

(一)考评对象

2009年度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上述培养人员中,2009年后已从第三层次选拔为第一、二层次、调离浙江省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已满3年的,不列入此次考评范围,原所在单位应对岗位变动等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二)考评内容与要求

考评主要内容是: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4个方面。考评基本要求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弘扬科学精神和恪守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入选后较好地完成培养计划,达到预期培养目标,在科学技术、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较大成绩和贡献,其学术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

(三)考评程序

考评工作按照个人总结、所在单位评价、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考评对象填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由所在学院(系、部)评价,经学校汇总后报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签署意见后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2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

3符合综合考评要求的人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文公布,并颁发浙江省151人才证书

(四)报送材料

12014年浙江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

2.浙江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每人1份。

二、省151人才培养成果统计

(一)统计对象和内容

2012年(含)之前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所有培养人员,自入选工程至今所做出的主要业绩成果。

(二)工作要求

2011年、2012年入选的培养人员填写《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一)》,由各单位整理汇总;2010年(含)之前入选的培养人员业绩成果由各单位填写《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二)》。

(三)报送材料

汇总后的《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一)》、《浙江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二)》,各1份;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151人才综合考评和成果统计工作,将通知要求的相关材料411日前报送组织人事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rscbg@nit.zju.edu.cn

联系人:李飞、李阿瑾,电话:88229017

  附件:12014年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

   3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一)

   4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二)

组织人事部

201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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