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2012年入选人员培养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17〕26号,的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现将申报人申报材料及单位量化打分予以公示,单位和个人对申报人申报材料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组织人事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期: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1日。
电话:88229017 邮箱:rscbg@nit.zju.edu.cn
附件
1. 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工程考核人选第一层次
2. 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工程考核人选第二层次
3. 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工程考核人选第三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