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人力资源委员会章程》,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二年,学科专家委员任期不超过一届。本届任期将满,需要重新推荐学科专家,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由学校相关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总人数不少于15人(单数)。其中,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学科专家不少于总人数的1/2。学科专家委员由各学院(学科)推荐,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政治素质高,了解学校人力资源现状和有关政策,具有较强的议政能力。
请各学院根据要求推荐3学科专家委员候选人,并在12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学校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8229017
组织人事部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