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人才办通知,为更好地组织实施“国家特支计划”,现就做好我院“国家特支计划”申报人选摸底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已在宁波市工作1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已入选国家或省“千人计划”、市“3315计划”人才除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或相当于)高级职称;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重点是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科研立项或拥有(主持或参与相应)的知识产权的高层次人才;
4.青年拔尖人才要求申报当年未满35周岁,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
二、有关要求
1.调查摸底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尊重科学、鼓励创新,做到应推尽推、不留盲点。
组织人事部
201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