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了2012年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人员,我校经贸学院青年教师姜丽花(1977年12月生,博士、讲师)、法律系青年教师项安安(1980年8月生,硕士、讲师)、土建学院青年教师耿健(1978年10月,博士、副教授)成功入选,将以访问学者身份分别赴日本、美国、英国进行为期6个月和12个月的访学交流,并将获得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以及往返国际旅费等方面的资助。据悉,该项目自实施以来,我校累计已有8人入选。
该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浙江省共同设立的地方合作项目,即“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出国留学人员所需费用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浙江省按1:1比例共同承担。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12个月)。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条件的浙江省省属高校教师均可申请。该项目出国人员的选拔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