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2013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2〕13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3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和范围
项目申报要与宁波市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相结合,坚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海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2010年1月1日后回国来宁波工作或创业;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能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四)申报项目在本市、本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项目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国家人社部给予3-8万元不等的经费资助,宁波市再予以1:1配套资助。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项目等;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材料
各单位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1份;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3份;
(三)每位申报人员需按照如下规定提供复印件1份(此复印件由上报单位验看原件并加盖公章,以证明其留学人员身份):
1.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2.到国外进行博士后研究、访问学者等非读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或我驻外使馆开具的海外留学证明。
(四)相应电子文档(内含:(1)每位申报人员的《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2)每个项目的简介300字左右;(3)《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可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brs.gov.cn)或“宁波海外人才网” (www.3315.gov.cn)下载。
四、申报有关要求
(一)留学人员可根据项目本身的情况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申报;
(二)“同行专家意见”一栏请申报人自行选择有关专家填写审核意见;
(三)2012年及以前获得经费资助现尚未完成项目的人员,本次不得申报,需提交有关项目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已完成的项目,请按要求尽快填报总结表(总结表在组织人事部领取);
(四)请有关单位对拟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汇总后,于2013年1月14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组织人事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8229017 电子邮箱:rscbg@nit.zju.edu.cn。
附件: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组织人事部
201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