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启动合同期满人员考核续签工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1-26   点击数:

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围绕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根据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精良、结构优化、富有创新精神高水平师资队伍的需要,学校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师资队伍优化工作。各单位要重视合同期满人员的考核续签工作,建立考核分流淘汰机制。现将201301月合同期满考核续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201301月合同期满人员(请见附件1

二、考核原则:

坚持程序公开、评价公正、合理分流、择优续聘、适度淘汰原则;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的原则。

三、考核组织:

成立学校、学院(系)二级人事考评小组,学校人事考评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以及综合事务部、纪检监督部、组织人事部、教务部、学科科研部、资产财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学院(系)考评小组成员由学院(系)领导和研究所负责人组成。机关、直属单位考评小组由部门领导班子组成。

学校人事考评小组负责指导学院(系)考核工作,评议学院(系)提交的考评意见,并确定续聘意见。

学院(系)考评小组负责学院(系)的考核工作,提出考核意见、续聘意向。

四、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合同期满人员根据不同岗位分别下载并填写《合同期满考核表》(请见附件2)。

2、单位考评。召开学院(系)人事考评小组会议,对被考评人员进行考核,并认真填写《合同期满考核表》。

3、学校考评。被考评人所在单位将《合同期满考核表》统一汇总到组织人事部。学校召开人事考评小组会议进行综合考评。

4、办理合同续签手续。

五、时间安排

120121126日下发合同期满考核通知。

22012123日之前召开学院(系)人事考评小组会议进行综合考评。

32012125日之前上交《合同期满考核表》。

420121220日之前召开学校人事考评小组会议进行综合考评。

520130110日之前办理合同续签手续。

附件1合同期满人员名

附件2合同期满考核

组织人事部

20121126

 

电话:88229016 88229017 88229111
邮编:315100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411、412办公室

Copyright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