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省“151人才”和浙江省博士后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3〕7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发挥省“151人才”和博士后在我省实施“四大国家战略”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引领支撑作用,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现就我校2013年省“151人才”、博士后科技成果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1996年以来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员、在浙博士后,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产业化前景,投入生产后能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包括在新材料、环保、化工、电子、机械、医药、农业等领域及发展海洋经济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先进技术,能应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水平的技术革新,能改善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先进工艺,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的软科学成果,以及其他各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
二、征集办法
征集对象根据自身科研工作实际,认真填写《省“151人才”科技成果推荐表》或《浙江省博士后科技成果推荐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人事秘书审核汇总后报送给组织人事部。
三、报送要求
请单位需在3月11日前将《省“151人才”科技成果推荐表》及《浙江博士后科技成果推荐表》报送组织人事部,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rscbg@nit.zju.edu.cn。
开展省“151人才”、博士后科技成果征集活动是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好的成果征集上来。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将对科技成果与企事业单位进行对接,适时组织省“151人才”、博士后赴有关市、县开展科技服务活动。
联系电话:88229036 联系人:伍醒、李飞
附件:1.省“151人才”科技成果推荐表
2.浙江省博士后科技成果推荐表
组织人事部
201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