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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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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浙江省和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3-02   点击数:

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宁波市委组织部、宁波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浙江省和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1384号)要求,今年的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省突贡”)和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以下简称“市突贡”)的推选工作分梯次进行,先择优选拔产生“省突贡”推荐人选,再根据“省突贡”评选结果确定“市突贡”人选。现就我校2013年度省、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数量

省人力社保厅下达宁波市的“省突贡”推荐指标数为6人,《宁波市人才奖励办法》规定“市突贡”评选表彰数不超过30人。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一)“省突贡”推荐选拔条件

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取得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为国内同行所公认,或是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四等奖以上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2、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以市场为导向,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及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是获得国家发明四等奖以上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课题的主要完成者,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多项二、三等奖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3、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富有创见性的研究成果,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对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较大推动作用,或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难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并为国内同行所公认。

4、在完成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和运行管理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做出重大技术创新和重要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在防病治病和临床工作中,技术精湛,在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危重病症的诊治中有重大贡献,诊治水平先进,疗效好,得到国内同行的公认。

6、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学思想、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上有独特创造,成绩显著,得到国内同行公认,或是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获奖者。

7、长期在农业生产、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8、在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或者为国家赢得重大荣誉,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具有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二)“市突贡”推荐选拔条件

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对象是:爱国守法,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为我市建设国家创新型、智慧型城市,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或柔性引进受聘2年以上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前6名完成者;或获得国家专利大奖赛优秀奖且专利项目具有广泛的应用和推广价值的第一发明人;或获得部、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其他相当等级科技成果奖项的前3名完成者;或获得部、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其他相当等级科技成果奖项的前2名完成者;或获得2项以上部、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其他相当等级科技成果奖项的首席完成者。

2、在企业和重大项目的技术改造或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或创新管理体制和运作方式,有效提升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事业规模和取得的业绩在省内外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者。

3、从事农业科学研究,在引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及选育推广新品种等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者。

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教学理论、方法及管理上有独特创造,成绩显著,为同行公认,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者。

5、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在医学科学研究、疾病预防控制、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症临床诊治及应急医疗救治中有显著成绩,为同行公认,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者。

6、在文化、体育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文学艺术成果(包括群众文化)获国家级一等奖(金奖)的前3名完成者;体育教练经其培养输送(带训1年以上)的运动员取得奥运会奖牌,世界杯赛或世界锦标赛金牌、亚运会冠军成绩者。

7、在理论研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图书文博及其他社会科学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成果获本领域国家级一等奖或2项二等奖的前2名完成者;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前2名或二等奖首席完成者。

8、在其他专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业绩,在省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

三、推荐选拔程序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件进行推荐选拔。首先由申报对象自主申报,填写《专家申报表》(附件1,一式1份,须同时报送电子版本),并附上反映其所取得成果的主要事迹材料和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及代表论文(著作)等附件材料复印件1份(主要是近五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代表论文论著3篇以内,只需复印刊头、目录及论文首页);其次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经学校评选研究后,将推荐人选的《专家申报表》在学校办公网进行全信息(除涉密材料外)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市人力社保局;最后由市人力社保局汇总后进行初选,必要时组织专家对人选考察考核后再提交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级相关部门、行业专家组成的市综合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分别提出“省突贡”和“市突贡”候选人选;再经公示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将我市确定的“省突贡”推荐人选报送省人力社保厅,确定的“市突贡”人选(含“省突贡”推荐人选报省后未入选人员)由市发文表彰。

四、奖励和待遇

被推荐选拔为“省突贡”的,由省人民政府授予“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享受《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浙委办〔200578号)规定的待遇。在省政府奖金额度基础上,市政府按“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奖”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如已获得过“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奖”的,不再重复奖励),列入宁波市专家管理范围,享受有关待遇。

被推荐选拔为“市突贡”的,授予“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列入宁波市专家管理范围,享受有关待遇。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专家申报表》1份(附件1,含电子版);

(二)《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附件2,含电子版);

(三)推荐人选的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及著作等申报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与原件核对后由经手人在复印件上签名盖章)。

请各单位于2013311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组织人事部,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涉及秘密的,原则上要求脱密处理,无法脱密的,请注明密级。

省、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发动,严格对照条件,好中选优,抓紧做好人选推荐工作,确保人选质量。

联系电话:88229036     联系人:伍醒、李飞       电子邮箱:rscbg@nit.zju.edu.cn

 

 

附件:1.专家申报表

       2.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组织人事部

                              20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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