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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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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宁波市高端创新团队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4-09   点击数:

各学院(系):

根据宁波市委人才办《2013年宁波市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引进“3315计划”公告》和《2013年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公告》,2013宁波市“3315计划”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宁波市高端创新团队引进“3315计划”

(一)“3315团队计划”主要内容

“十二五”期间,宁波市将紧紧围绕加快打造国际强港、加快构筑现代都市、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加快创建智慧城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加快提升生活品质(简称“六个加快”战略),在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装备等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设计创意等四大新兴产业,石化、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电工电器等四大传统优势产业(简称“4+4+4”产业),以及海洋经济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3大领域,分特别支持(A类)、重点支持(B类)、优先支持(C类)和一般支持(D类,只针对海外高层次人才领衔的团队)4个层次,面向全球引进并支持一批由海内外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领衔的掌握国际先进技术、能引领产业发展的高端创业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符合宁波市重点产业发展目录导向,2012111日后在宁波落户或目前尚未落户,有望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类创新团队。具体条件为:

1、团队带头人应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重点引进国内外院士级科学家、国际级科研大奖获得者和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高级职务者;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专家学者。

2、团队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在国内外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拥有国际先进水平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备突破重大技术、学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3、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45岁,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可稳定合作5年以上。

4、团队带头人和成员与在甬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医院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并承诺在宁波工作5年以上,其中团队带头人和1/2以上成员应全职(每年9个月以上)在宁波工作,其他成员每年在宁波工作6个月以上。

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以及我市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领衔的团队,年龄等有关方面申报条件可适当破格。

 ()政策支持

创业创新团队入选“3315团队计划”后,于2014331日前完成企业工商登记手续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办妥引进手续,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根据《宁波市入选“3315计划”高端创业创新团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三年内市财政给予A类团队2000万元、B类团队1000万元、C类团队500万元人民币的人才和科研经费资助。D类团队如第一带头人符合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以下简称“3315个人计划”)的,直接列入个人计划,市财政给予个人一次性100万元人民币创业创新资助,县(市)区、开发区财政给予100万元人民币资助(资助办法由各地自定)。对世界一流水平的创业创新团队,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方式,资助经费可以在2000万元人民币基础上再予增加。

2、根据团队发展和项目进展需要,协调相关单位,为创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风投资金。

3、优先推荐团队成员申报国家、省“千人计划”及国家“百千万”工程、省“151”人才培养工程、市领军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优先推荐团队申报国家、省、市重大计划项目和省、市科技创新团队。

4、为团队成员提供优质服务,帮助解决在甬工作期间的落户、签证、执业资格、医疗、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驾照转换等方面问题。

二、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

(一)“3315个人计划”主要内容

2011年开始,用510年时间,以各类开发区、科研机构和留创园、研发园、创意园等为载体,引进并重点支持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宁波创业创新,力争其中30名列入国家“千人计划”、300名列入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1000名列入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新增海外创业创新人才5000名。到2020年,在宁波市创业创新的海外人才突破10000名。

(二)引进对象

面向海外引进具有国际国内领先的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前景较好的科研成果或项目,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重点引进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装备、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创意设计等重点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及金融管理、现代物流、国际商贸(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等现代服务业,文艺创作、文化创意、文化经营、现代传媒等文化产业,以及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平台紧缺急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

(三)申报类型与遴选名额

2013年“3315个人计划”申报分创业人才和创新人才两类。创业人才是指来宁波市创办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是指已经落户或意向落户宁波市企业、高校、科研和医疗卫生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文艺创作、文化创意、金融管理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具体遴选名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81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195611日)。优先支持各地或用人单位提供相应配套支持政策的引进人才。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为海外硕士学位(或国内博士学位)且在海外学习(不含在海外攻读硕士学位时间)或工作3年以上;

2、在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文化企业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研究,以及人文社科、文化艺术等领域的研究工作,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高端服务业、金融业等机构担任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2年以上,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人才、人文社科、文化艺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3、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或人文社科研究能力,其研究领域符合宁波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学术技术成果处于该领域前沿,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4201211日(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201011日)后回国来宁波工作(服务),且在2013630日前办妥引进手续。引进后原则上应在宁波市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在宁波市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对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及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创业创新人才,在年龄、回国时间等有关方面均可破格。

(五)支持政策

   对“3315个人计划”入选者,根据有关规定享受政策待遇,主要有:市里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创业创新经费资助,落户地县(市)区给予一定的配套资助;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千人计划”;优先推荐参评有关荣誉称号和各类奖励;发放《宁波市重点高层次人才优惠证》,并根据有关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人或申报受理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宁波市“3315个人计划”申报书,12份;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申报人选附件证明材料,1份;《宁波市“3315个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由申报受理单位填写)。

2、纸质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格式要求为:(1)申报书使用A4纸,按下载的格式正反双面打印,直接装订(“填报说明”无需打印);(2)附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封面样式附后);内容分为目录和正文两部分,双面复印;(3)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单独另附。

创新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海外学习证明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有关材料。

海外学习证明: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海外进修的,须提交相关进修证明及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电子材料要求:

提供整套材料电子版文件。其中,附件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电子申报材料需分类建立文件夹:(1)创业人才和创新人才分开;(2)在每一类人才中,按照规定的专业领域分类存放;(3)每个专业领域中,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申报书正本,申报书附件,个人信息表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文件名称分别为姓名、姓名加“附件”、姓名加“个人信息表”。如“张三”、“张三附件”、“张三个人信息表”。

4、保密要求:

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三、其他要求

1、已入选宁波市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引进“3315计划”(以下简称“3315团队计划”)或申报2013年“3315团队计划”的团队带头人和团队成员,不能申报本年度“3315个人计划”。已入选“3315个人计划”或申报2013年“3315个人计划”的人才,不能作为带头人或团队成员申报“3315团队计划”。

2、各单位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3、对申报2013年国家、省“千人计划”的,可同时申报市“3315计划”。

4请相关学院(系)如有意向人选务必将拟申报名单在425日前告知组织人事部,以便择优推荐申报。

希望各学院(系)高度重视海外引才工作,充分利用我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政策,根据学院(系)发展需要,广泛动员,积极部署申报推荐工作。

 

 

联系人:伍醒       联系电话:88229036      电子信箱:wxing@nit.zju.edu.cn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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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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