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甬教工会[2013]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减轻职工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现就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互助保障类型及参保须知
1、宁波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具体内容见附件1)
参加对象:医保关系在宁波的我校派遣人员
保 费:50元
保 期:1年(2013年5月1日-2014年4月30日)。
2、宁波市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具体内容见附件2)
参加对象:身体健康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我校派遣人员。
保 费:20元/人。
保 期:1年(2013年5月1日-2014年4月30日)。
3、宁波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具体内容见附件3)
参加对象:凡尚未发现身患疾病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我校派遣人员。
保 费:15元/人。
保 期:1年(2013年5月1日-2014年4月30日)。
二、其它事项
1、特种重病、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项目可多份参保(每个项目最多可参保3份);
2、参保人员(项目派遣人员除外)可享受一份由学校补助50%保费的互助保障,如需再参保其它互助保障类型请自行支付全额保费。
3、人事派遣人员的参保信息(附件4)和个人承担费用于4月15日17:00之前以各部门为单位上报学校组织人事部,联系人:方敏(短号665008),并将参保信息电子稿发至minfang@nit.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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