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4-2015学年我校访问学者导师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
1.院士或特聘教授、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国家文科基地的教授、省重中之重、文科基地;“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及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均可接受访问学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授(或副教授)可申请成为访问学者导师:
(1)近两年主持并在研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并有可支配的经费。
(2)进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或一级刊物2篇或权威刊物1篇或有专著出版,或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合作申报者排名须在前3名)。
3.访问学者导师一般应是硕士生导师或省级精品课程的主持人。
4.导师必须在职在岗。本校导师不接受本校教师访学。
二、申报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并计划在2014-2015学年接受访问学者的教师请填写《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申报表》及《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确定拟接受访问学者的课题及人数,报所在单位审核。
请各单位将《申报表》以及《汇总表》各1份纸质稿于2014年1月7日前报组织人事处501办公室,并将《申报表》以及《汇总表》的电子稿发至邮箱laj@nit.zju.edu.cn,联系人:李阿瑾,联系电话:88229017。
附件:
1.《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申报表》
2.《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
组织人事部
201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