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附)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职员职级聘任暂行办法》宁波理工人[2014]108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召开人力资源委员会,评审五A级及以下职级职员,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人力资源委员会全体委员和学校领导担任评委。
2.申报晋升5A和6A级职员的人员参加述职。
3.学校中层正职和学校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测评人,参加晋升述职的中层正职主动回避。
二、开会时间:6月26日14:00开始。
三、开会地点:行政楼606会议室。
四、有关要求:
1.申报晋升5A和6A级职员对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进行述职,时间不超过3分钟。
2.各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须参加述职的人员和担任测评的人员准时到会,并在6月25日16:00之前把担任测评人的名单报组织人事部。
3.人力资源委员会全体委员和学校领导由组织人事部负责通知。
组织人事部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