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选派国内外知名高校访问学者实施办法》(宁波理工人[2014]230号),学校选派访问学者分为A类、B类、C类和D类(具体政策可直接查阅文件),其中B类(菁英计划)和C类访问学者由学校每年集中组织一次遴选工作。现将2015年度B类、C类访问学者的申报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与计划
(一)B类为入选学校“菁英计划”的访问学者,访学期限一般为12个月。从2015年开始,“菁英计划”优先支持选派到国(境)外知名高校的访问学者。
(二)C类为学校资助派往国(境)外合作院校(含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每年接收4名访问学者)或国(境)外知名高校的访问学者,访学期限一般为3-6个月。
(三)2015年学校拟选派B类、C类访问学者30人(已入选学校青年骨干人才的教师优先考虑),具体根据申报人员条件及评审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申请访问学者的基本条件:
1.爱国爱校,爱岗敬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师德师风规范,身体健康,能全身心投入访学工作;
2.在校工作时间一般应满2年,且近2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在本职岗位上工作业绩突出;
3.申请国外访问学者的,外语水平应通过国家认可的各类出国留学外语考试,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国际化水平提升研修班(外语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并考核通过者。
(二)B类申请者需满足学校“菁英计划”(宁波理工人[2010]181号文件)规定的选派条件:
1.博士毕业后已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原则上申报当年理工类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科类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好的学术基础和较大的发展潜力。目前已主持市级以上课题的研究,研究方向与地方主导产业方向相结合;作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EI及国内一级刊物以上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3.教学业绩评价良好,承担过各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三)C类申请者年龄原则上应在45周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管理服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业务副主管或八级职员及以上职务。
三、遴选办法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选派访问学者申请表》,明确访问学者工作任务、实施计划及预期目标等,并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相关佐证材料包括:(1)研究项目、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接收单位邀请函或合作研究意向书复印件;(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4)《申请表》中涉及的其他材料。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结合学科专业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对申报人选进行审核、推选,并将推荐人选报学校人事部门。
各单位推荐人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2月12日。
(三)学校审批:学校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人力资源委员会组织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选,并对拟派人选及其访学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后报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联系人:李阿瑾 联系电话:88229017 邮箱:rscbg@nit.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选派访问学者申请表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选派访问学者汇总表
3.《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选派国内外知名高校访问学者实施办法》
组织人事部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