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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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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30   点击数:
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2〕73号)和浙江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选拔条件认真排摸,抓紧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好中选优,确保人选质量,现将2015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今年,在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中增设产业创新组,重点遴选在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中的非公领域创新领军人才。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基础性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选拔过程中,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
二、推荐数量及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严把人选质量,我校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请各单位于2015年4月3日前将拟推荐的人选与组织人事部联系商议
三、材料要求
(一)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一览表1份;
(二)人选情况登记表纸质和电子文档(RPU文件格式)各1份,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和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可在www.zhichen.com.cn下载)生成;
(三)申报佐证材料1份,控制在40页以内。
 联 系 人:李阿瑾
联系方式:88229017
 电子信箱:laj@nit.zju.edu.cn
 
 
       
                                                                           组织人事部 
                                                                         2015年3月30
 

电话:88229016 88229017 8822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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