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已经开始,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认真阅读有关附件材料,及早联系邀请信,尽早准备申报材料。现将相关附件转发如下。
一、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信息
根据学校推进教育国际化的工作部署,学校正在组织修订访问学者相关政策,拟加大支持力度积极鼓励教师争取外部资源及平台开展访学,对于入选国家和省、市相关项目(如国家留学基金委、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资助项目)的访问学者(或其他出国研修项目),完成访学任务返校经考核合格后,学校将按访问学者在访学期限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给以一次性奖励,具体政策以学校审核并正式发文后的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爱国爱校,爱岗敬业,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身体健康;
(二)在校工作时间一般应满2年,且近2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在本职岗位上工作业绩突出;
四、报名及申请材料要求
1.在信息平台上填写申请表进行网上报名时,受理机构填写“浙江省教育厅外事处”。填报时请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尤其应重视出国研修计划的撰写。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后,请打印《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其中申请表最后一页为空白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表必须经本人签名。
《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表头信息按如下方式填写:
单位名称: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李阿瑾 电话:0574-88229017传真:0574-88229017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 邮政编码:315000
请注意,申请表提交打印后,请勿在网上再次修改;如若修改,必须重新打印、重新办理单位推荐意见表。
2.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邀请信要求用对方学校信笺纸、有合作教授亲笔签名,且有详细研修内容(应与申请书中的研修计划一致)。外方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名。如若录取,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再受理各种原因改派其他留学单位的申请,申报时请慎重选择,及早与外方联系。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地点
有意申报的教师请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报,由所在单位人事秘书于4月12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组织人事部(行政楼501室)。
联系人:李阿瑾
联系电话:88229017(办公室) 660694(手机短号)
附件:
组织人事部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