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宁波市医保中心文件规定,2015年子女统筹医疗收费定为每人每年1200元。按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教职工子女统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子女统筹医疗人员,单职工个人承担600元,学院承担600元,双职工承担360元,学院承担840元。个人承担部分从4月8日发放的工资中扣除。
名单如下(斜体加下划线为双职工):黄光杰、周浙红、白剑宇 、曹峰旗、陈高产、王华美、朱小红、何镇飚 、胡永强、胡松华、林承亮、罗云杰、陆亚女、阮月光、史光辉、王欢、童微星、张静燕、张胜建、李雪飞、孙广平、孙海娜、刘玮、贾志欣、周先波、沈昊宇、陈珏、应丽艳、叶卫树、冯财杰、陆莺、刘小英、俞恩军、黄显锁、武玉学、毛红雷、王进波、何贤波、陈伟、胡桂香、李建新、杨志红、朱洁、王志蓉、燕永波、林小秋、骆成才、龚小玉、王小荣、李荟、刘建方、邓凌志、刘伟、黄方平、顾卫东、周学军、雷引林、滕帆、张丽靖、张华星、潘冬青、王亚杰、唐惠贤、王强、 王骏、蔡亮、杜建斌、刘仰光、胡美琴、陈欣、查支祥、程萌、陈根浪、杨郁、何炳华、王媛媛、郭研、危凤、冯强、杨志杰、徐斌、冯艳(1200元)、周丽梅、周丽娟、李飒、马勇(1200元)、胡海鹏、朱英、曾敏、丁迎、宋瑞银、李立新、李军、沈静波、练斌、张艳辉、陈健美、王贤成、孙林军、周密、宋岩、鲍丽萍、刘文、刘群娣、崔莉、刘经洪、钟伟红、王聚丰、周仲琦、李园、张雪晶、韩祥兰、杨凡、张维雅、董小燕、吴萍、王常青、李继强、张学昌、肖玮(1200元)、张怡玲、胡长兴、聂晶磊、张惠娣、刘平、姜英波、鲍建宇、蔡立胜、范良忠、孙永田、洪青、陶吉利、余琛妍、陈洁云、陈剑平、蒋园园、桂劲松、王一刚、李荷迪、张艳、朱朝艳、项安安、李贤义、张方明、方士杰、吴琼、吴丹苹、黄静远、余心杰、吴用、张炜(09045)、杨阳、魏麒、茅忆年、曹雅娟、李书芹、张硕、方伟、崔家林、曹向梅、贾小鹏、郑皎、励宇辉、王文军、江美芬、黄嫣、吴成玉、姜燚威、应伟杰、童有成、俞峰、高夫燕、顾琼莹、林晶晶、王蔚、洪焕杰、李继宏、夏向阳、华顺明、薛梅、吴雪霁、周春华、王国凤、钟正敏、张莹、林明、张国昌、刘锋、边祖光、兰振东、周文、覃美英、方芳、沈建生、赵祥红、王晶、李英道、张钊、徐美娟、张萍(08018)、胡红艳、金庆超(1200元)、刘哲、范胜利、马利文、李萍萍、徐艳蕊、曹兰娟、洪煦、郭正虹、刘彬、耿健、潘锋、陈颖(05097)、吴红兵、董玉鹏、应中元、徐升槐、陈飞、张锦进、孟圆圆、吴新林、吴珊珊、欧琛、刘冰(07026)、王元浩、聂娅、文世挺、许菁、陈恩、谢颖峰、于欣、马翔、章斌、林潇、毛荣一、孙静、范俊杰、邬喆华、李伟、李宁慧、陈颖(02093)、韩小梅、李辉、樊丹丽 、周军、涂黎晖、邓萌、王若、杨劲秋、张雷、林躜、 代冬梅、苏衍宝、李雪艳、王朗、罗征(1200元)、张会宁、周璟璟、任凯、邵静、李莎莎、张健(05059)、吴勇平、陆泳、陈印昌、崔磊、疏礼兵、梁亮、李炜、刘艳彬、裴磊、徐锋、吕龙进、黄柯、安娜(800元)、赵祥红 、邹颖(550元)、李金柱、李威、付丽岑、舒振宇(700元)、王一帆、陈佳、毛江鸿、王向垟、卢富德、鞠芳辉。
二、凡可享受而不在我校办理子女统筹医疗的单职工由学校发给补贴300元,双职工420元。补贴4月8日打进个人工资卡。
名单如下(斜体加下划线为双职工):王成、王建涛、韩缨、陈美芳、余志伟、汪浩、郭峰、朱金山、王惠珍、孙娟、张德荣、何小其、朱美燕、闫红强、唐经纬、丁旭、张克明、刘立君、史仲一、杨慧梅、姜卫韬、郭新友、程荣军、董新平、葛洪磊、刘世峰、黄小华、夏秀敏、翁云杰、赵建国、崔起凡、林超、刘启玉、廖海鹏、阮征、许晨光、张锋、赵明达、林建英、肖辉、吴曦、叶婷婷、朱勇、赵文娜、杨桂丽、王磊、王雪芹、张宇泓、缪志前、胡晓梅、韩晶晶、胡建兵、喻平、王祖耀、陶剑文、项安玲、吴飞青、郝立亚、张腾、周宏慈、吴燕。
如有差错或疑问,请于3月12日前告知
联系人:陈文燕 短号:662237 办公电话:88229016
办公地点:行政楼502
组织人事部
二0一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