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管办评分离”的精神,扎实做好宁波市教育评估工作,宁波市教育局决定进一步充实教育评估专家库,现就专家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5-10名,每个学院(系、部)限推荐1名。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熟悉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
2、掌握教育发展、改革动态和教育评估基本理论,对教育评估有深入的了解,对参加过省、市有关评估项目或督导项目的人员优先考虑。
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4、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能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5、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能够保证履行评估专家职责和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时间。
6、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的人员。
三、上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请各单位推荐人选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宁波教育评估院专家入库登记表》、《宁波教育评估院专家汇总表》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件。
(二)各单位、各部门严把推荐人员质量,确保推荐选拔工作的顺利实施。请各单位于2015年5月29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组织人事部。
附件:
组织人事部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