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职员职级聘任暂行办法》宁波理工人【2014】108号文件和《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职员职级申报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各二级单位材料审核、公示,组织人事部业绩复审,现对2015年职员职级申报人员名单及业绩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及业绩详见附件),公示期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6月26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组织人事部(行政楼505办公室)
联系人:黄嫣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