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组织人事部关于集中办理幼托费报销审批的温馨提醒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6-01   点击数:

 各位老师:

现将教职工子女幼儿园、托儿所保育费报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在编且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教职工。
二、报销标准(元/月):

 
第一胎
第二胎
双职工
单职工
双职工
单职工
二足岁以下
108
54
86
43
二足岁半三足岁半(幼小小班)
90
45
72
36
三足岁半四足岁半(小班)
76
38
61
30
四足岁半五足岁半(中班)
66
33
53
26
五足岁半六足岁半(大班)
54
27
43
22

三、报销流程:
(一)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报销汇总单》并粘贴幼托费发票(需当年发票);
(二)组织人事部审核、签章、统一交到财务处报销;
四、受理时间、受理人、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每年6月、12月上旬
受理人:黄嫣、陈文燕
地点:行政楼505办公室
联系电话:88229016
 
组织人事部
201561
 

电话:88229016 88229017 88229111
邮编:315100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411、412办公室

Copyright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