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请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项目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2-11   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直属各单位:

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将于2016年1月5日开始,2016年3月公布首批结果。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认真阅读有关材料,及早联系邀请信,尽早准备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信息
详情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1)。选派计划中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我校将在选拔前另行通知。其他问题请参考留学基金委网站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人查阅(附件2
根据学校推进教育国际化的工作部署,学校正在组织修订访问学者相关政策,拟加大支持力度积极鼓励教师争取外部资源及平台开展访学,对于入选国家和省、市相关项目(如国家留学基金委、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资助项目)的访问学者(或其他出国研修项目),完成访学任务返校经考核合格后,学校将按访问学者在访学期限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给以一次性奖励,具体政策以学校审核并正式发文后的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爱国爱校,爱岗敬业,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身体健康;
(二)在校工作时间一般应满2年,且近2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在本职岗位上工作业绩突出;
  (三)符合留学基金委申报简章中的要求。暂不接受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的申请。其他申报要求详见“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3)”。
三、外语要求
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附件4)”。自行参加WSK考试者,请注意查看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网的有关安排。
四、报名及申请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注册/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访问学者类)”的要求,准备一份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到学校人事处。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在信息平台上填写申请表进行网上报名时,受理机构填写“浙江省教育厅外事处”。填报时请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尤其应重视出国研修计划的撰写。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后,请打印《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其中申请表最后一页为空白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表必须经本人签名
《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表头信息按如下方式填写:
单位名称: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李阿瑾 电话:0574-88229017传真:0574-88229017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 邮政编码:315000   
请注意,申请表提交打印后,请勿在网上再次修改;如若修改,必须重新打印、重新办理单位推荐意见表。
2.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邀请信要求用对方学校信笺纸、有合作教授亲笔签名,且有详细研修内容(应与申请书中的研修计划一致)。外方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名。如若录取,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再受理各种原因改派其他留学单位的申请,申报时请慎重选择,及早与外方联系。
3.在正式提交所有书面申请材料前,请务必将“单位推荐意见”内容的电子稿(doc或txt格式)发至laj@nit.zju.edu.cn,请注意确保电子版与书面推荐意见内容完全一致。
4. 如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面上项目申报不成功,可继续申报地方合作项目。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地点
有意申报的教师请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报,由所在单位人事秘书于1月12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组织人事部(行政楼501室)。
联系人:李阿瑾
联系电话:88229017(办公室) 660694(手机短号)
电子邮箱:laj@nit.zju.edu.com
附件:
 
 
                                             组织人事部
                                          201512月11日
 

电话:88229016 88229017 88229111
邮编:315100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411、412办公室

Copyright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