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各校级创新团队: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宁波理工人〔2013〕127号),现就第一批校级创新团队中期考核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3年入选的第一批校级创新团队(共9个)。
二、考核办法
各校级创新团队对照各自的创新团队申请表及目标任务书中确定的团队建设目标任务,对团队建设的实际进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认真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创新团队中期考核表》(附件),对目标任务完成度进行自评,并与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起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对团队所填写的考核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根据团队目标任务及实际进展(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评价,并填写团队建设中期考核意见。学校组织人事部将对中期考核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确定考核等级。
三、时间要求
联系人:李阿瑾, 电话:88229017
组织人事部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