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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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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关于集中办理幼托费报销审批的温馨提醒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1-30   点击数:

各位老师:

现将2015年度教职工子女幼儿园、托儿所保育费报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在编且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教职工。
二、报销标准(元/月):

 
第一胎
第二胎
双职工
单职工
双职工
单职工
二足岁以下
108
54
86
43
二足岁半—三足岁半(幼小小班)
90
45
72
36
三足岁半—四足岁半(小班)
76
38
61
30
四足岁半—五足岁半(中班)
66
33
53
26
五足岁半—六足岁半(大班)
54
27
43
22

三、报销流程:
1.网上预约报销(非授权项目,项目号:10000543491),打印预约报销单,报销金额根据报销标准填写;
2.组织人事部审核、签章,统一提交到财务处报销。
四、受理时间、受理人、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每年6月、12月上旬,本次受理时间:12月1日-15日,逾期不再办理,感谢配合。
受理人:陈文燕
地点:行政楼505办公室
联系电话:88229016
 
 组织人事部
20151130
 

电话:88229016 88229017 88229111
邮编:3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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