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第四轮绩效岗位聘任实施办法》(宁波理工人【2016】12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各二级单位评审确定拟聘人员,校人力资源委员会审定并核准拟聘结果,现将第四轮绩效岗位聘任拟聘结果(二)予以公示(请点击附件)。
公示期从2016年5月10日-5月16日。公示期内,应聘人员有权就聘任和岗位调整问题提出申诉,其他人员有权对拟聘人员提出异议。相关程序,参见宁波理工人【2016】12号文件第七章第二十五条。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联系部门: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黄嫣 电话:88229016
组织人事部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