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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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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派遣公司、学校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2016年优秀员工评选和2017年元旦前走访慰问困难职工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2-01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东方公司统一部署,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关于开展2016年优秀员工的评选通知
    (一)参选条件:
  1、在东方公司签订两年及以上合同并在本校工作满两年;
  2、工作认真、刻苦,有创新和进取精神,取得过优秀成绩、突出业绩或重要贡献;
  3、参选人员无违纪、违法及其它不良记录。
(二)实施方式:
  1、评选通过学院(部门)推荐和员工自荐,填写参评表(附件1)相关内容,如未认真填写,一律不能进行参评。
  2、由东方公司及东方公司重点客户代表组成评审团,经审核后评选出 “2016年度优秀员工”。
  3、当选“2016年度优秀员工”的人员将获得由东方公司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品。
(三)报名方式:
  1、详实填写《2016年度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优秀员工参评表》(附件1),学院(部门)书面盖章确认后,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提交学校人事处;
  2、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0日16:00前;
  3、该奖项我校2个名额。
二、关于2017年东方公司元旦前走访慰问困难职工的通知
     (一)走访对象:
与东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校工作的困难职工、大病职工家庭、遭受意外伤害和灾害职工家庭
   (二)报名须知:
   1、填写《报名表》(附件2)学院(部门)书面盖章确认后,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提交学校人事处;
    2、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0日16:00前;
    3、该名额我校1位。
 
联系人:陈文燕
电   话:88229016/662237
地   址:行政楼408室
电子邮箱:chenwy@nit.net.cn

         附件1:《2016年度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优秀员工参评表》

         附件2:《2017年东方公司慰问困难职工的报名表》

人事处
2016年12月1日

电话:88229016 88229017 88229111
邮编:315100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411、41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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