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17〕34号的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委员会评审,拟推荐胡长兴、张艳、余心杰3位同志作为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现将申报人材料予以公示,单位和个人对申报人材料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组织人事部或纪检监督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期: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7日。
联系人:冯梦舟
电话:88229017
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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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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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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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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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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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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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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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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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入选人才工程年份及层次(市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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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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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能核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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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长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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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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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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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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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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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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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入选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工程第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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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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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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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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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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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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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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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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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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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入选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工程第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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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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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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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心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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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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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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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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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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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物联网与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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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入选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工程第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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