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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申报情况公示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02   点击数: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17〕34号的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委员会评审,拟推荐胡长兴、张艳、余心杰3位同志作为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现将申报人材料予以公示单位和个人对申报人材料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组织人事部或纪检监督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期:201762日至201767日。
联系人:冯梦舟  
电话:88229017  
纪检监督部联系电话:0574-88229097,联系人:陈欣,邮箱:jwb@nit.net.cn
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

产业类别
姓  名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
学位
专技
职务
现从事专业
曾入选人才工程年份及层次(市厅级)
1. 
热能核能类
胡长兴
1979.2
浙江大学
博士
教授
能源环境
2012入选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工程第三层次
2. 
化学工程与技术
张艳
1979.1
浙江大学
博士
教授
材料科学与工程
2015入选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工程第三层次
3. 
电子与信息类
余心杰
1979.04
浙江大学
博士
副教授
农业物联网与大数据
2015入选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工程第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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