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7〕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重点
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计划选拔400名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市里给我校的控制指标为3名。选拔推荐重点:
(一)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文化产业等我省八大万亿产业领域从事项目研发、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围绕省政府战略部署、重大专项工作、重大平台建设,选拔推荐业绩突出的创新创业人才,优先推荐污水防治、标准化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三)高校、科研院所优先推荐在我省实施重大战略和产业发展中从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
二、申报人选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科研任务等,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或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已列入我省地市级、省级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选拔事项
1.省151人才工程作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对于推荐申报人选,用人单位必须明确人选培养目标、制定具体培养计划。培养目标应为各学科、产业领域骨干人才,成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计划要因人制定,举措要具体化,要为申报人选配备培养导师。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培养举措的可行性将作为选拔评价指标,目标完成与举措落实情况将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应对推荐人选逐个提出推荐意见,以及各单位对人选的培养目标和措施(作为“推荐人选申报表”的补充材料,请另附页并盖印),要求目标描述定性定量结合,措施列举采用条目式。
2.选拔评价过程中,将在组别内分学术型、应用型、学术应用并重型三种申报人员类型,采取不同侧重的评价办法。学术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创新性理论成果、学术研究等情况;应用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服务推广、经营管理等情况;学术应用并重型申报人员兼顾考虑上述两方面业绩情况。
3.各单位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扩大人选视野,突出我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大产业人才培养导向,结合一流学科建设要求,重点推荐一流学科培养人选。
4.按照《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省财政给予经费资助的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所在单位应给予不低于1∶1的经费配套。
5.为支持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高校推荐申报时,对目前在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青年教师可在控制指标外,予以直接推荐。
四、推荐选拔程序及名额
(一)各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本部门(单位)培养人员的推荐工作。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全信息公示3天后,报送组织人事部;
(二)组织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开展资格审查,经学校研究和公示后,报市人社局;本次省里下达我校推荐指标为3名,请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做好人员的择优推荐及申报,每单位限推荐一人。
五、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1份。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及佐证材料1份(含各地各部门的推荐补充材料),要求不超过40页。
上述材料请于5月26日前报送组织人事部,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rscbg@nit.zju.edu.cn,逾期不再受理。相关表格均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新文件”栏目中下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确保选拔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冯梦舟,电话:88229017
附件:
组织人事部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