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和激励高技能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根据《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浙组〔2017〕5号)的要求,决定启动2017年“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以下称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支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坚持“服务发展、高端引领,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德技双馨、业内公认”的原则,重点支持具有高超技能水平、良好职业道德,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中有重大贡献,或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业绩突出,为单位和社会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在生产和工作一线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高技能人才。2017年计划遴选支持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20名左右。
二、推荐名额
我校向宁波教育局推荐名额为1名,全宁波市推荐6名。
三、申报条件
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人选,必须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在我省全职工作1年以上且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一线在岗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工作岗位上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攻克工艺和设备难题中做出重要贡献;
2. 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3. 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效突出;
4.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以及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
四、其他要求
请拟申报人员于2017年9月4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组织人事部,同时报送电子材料:
《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3)和候选人业绩材料(不超过1000字);候选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荣誉证书和反映技术成果、佐证事迹贡献的材料复印件(原件由组织人事部审核确认后返还)。
联系人: 联系人:焦影霞(661344)、黄嫣(667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