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职工退休规定》(宁波理工人〔2010〕295号)文件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文件(附件1)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核对2017年下半年拟退休人员名单及可选择退休人员名单(附件2)。如名单有遗漏或者含非2017年下半年退休的人员,请及时联系人事处。
2、本次可选择退休年龄的女教工填写《女性教职工退休年龄选择表》(附件3)一式两份(均为原件),10月30日前交人事处。若未提交表格,视同其选择年满60周岁退休。
3、退休时间以档案记载的最早出生日期为准,如有异议,请本人于拟退休前1个月提供最早户籍档案记录。
联 系 人:陈文燕
地 点:行政楼408室
联系电话:88229016
附件1:组通字〔2015〕14号文件
附件2:2017年下半年拟退休及可选择退休人员名单
附件3:《女性教职工退休年龄选择表》
人事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