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造就一批引领和支撑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关于印发< 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浙组〔2017〕5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7〕130号文件、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函[2017] 227号文件精神,就做好2017年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3.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成长为省特级专家、领军人才的潜力;
4.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5. 已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人才,不得申报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项目。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2)近5年内,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过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等,并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
(3)领衔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省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或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创新载体的骨干成员;
(4)在信息经济、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我省重点产业领域,担任企业科研团队的负责人,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二)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3.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出类拔萃,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理论成果,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具有成长为省特级专家、领军人才的潜力;
4.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5. 已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人才,不得申报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项目。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内,主持过省部级社科、人文、金融类重点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
(2)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等重大科研成果(前三名),或其他领域社会公认的省级以上重要奖项(前三名);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重要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
(4)在金融产业发展、融资方式创新、金融风险控制方面,有深刻研究和理论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模式、产业模式和金融服务产品,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二、支持对象
2017年计划在宁波范围内遴选支持12名青年拔尖人才,重点遴选支持青年创新人才,其中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青年创新人才8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的青年创新人才2名;探索遴选支持青年创业人才2名。
三、推荐流程和时间要求
1.按甬人社厅要求,学校推荐名额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8个,人文社科领域2个。
2.个人申报,各有关院(系)推荐1-2名候选人(需要排序)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3
.要求各院系于9
月28
日前将推荐人选汇总表(点击下载)及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四、申报材料要求
2.附件材料包括:①附件材料目录;②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③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④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⑤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⑥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⑦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任职证明材料等;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五、其他
1.各院(系)、各有关单位、各学部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把关,选拔推荐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有望成为各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具有竞争实力的青年人才作为青年拔尖人才候选人。请各学部、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及申报有关工作。
人事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