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组织:
为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学校《学生党建兼职组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在校内外公开选聘组织员5名。现通知如下:
一、任职资格与条件
兼职组织员一般从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的退休老同志中选聘,应具有以下主要资格与条件:
1.政治素质强,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熟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悉党的组织工作业务;热爱党务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3.中共正式党员,有3年以上党龄;
4.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或相应学生工作经历;
5.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有副处级以上岗位任职经历。
二、工作要求
每周在校工作1-3天,具体工作时间和任务面谈;聘期一般为1年,考核合格可续聘。
三、其他
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各院级党组织要积极物色,发现合适人选及时向组织推荐。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均须填写《兼职组织员选聘推荐(自荐)表》,相关材料请于5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党委组织部(行政楼412办公室)。
联系人:宋汉文 88229036
组织人事部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