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145号)文件精神。该项目列入学校D类访问学者管理,参照D类访问学者有关待遇政策执行。
一、选派条件
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参访导师除武汉中心提供的导师外,(http://cce.whu.edu.cn/sons/szpx/chaxun/),还包括国内其他高水平大学的博士点学科导师和硕士点学科具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的导师。鼓励列入国家、省卓越工程师项目计划以及应用型试点本科高校专业教师作为访问工程师参加行业企业的实践锻炼。
二、选拔及管理考核程序
1. 请各单位根据师资队伍建设需要以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统筹推荐,由省教育厅统一备案公布。
2. 国内访问学者在学习期满结束时须填写《浙江省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高结业考核表》,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同时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选派访问学者总结报告》及访学报告一份,由所在单位考核后报学校组织人事部审定,并将访学报告予以公示。
三、申报材料报送
为提高录取率,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所在学院务必于6月8日前填写意见,经人事秘书汇总后将以下材料报送组织人事部,逾期不再受理:
1.《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纸质表2份,(须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2.《2018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表2份(须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3.《2018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工程师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表2份(须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8229017
邮箱:laj@nit.zju.edu.cn
附件
组织人事部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