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社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8]40号)文件精神,省财政给予每人5万元奖金,并于今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编一线教师。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以及曾经获得过同一奖项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校级领导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坚持做学生的“四个引路人”,自觉践行“四个相统一”。
2.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恪尽职守,甘于奉献,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注重教研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对所教学科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素质方面成绩突出。
4.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研究生教学任务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注重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成果突出。
三、推荐名额
教育厅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向教育厅推荐名额为2名。各学院可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1名。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稿一式1份及电子稿;
2.《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人基本情况一览表》,纸质稿一式1份及电子稿;
3.《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纸质稿一式1份及电子稿;
4.最终确认推荐人选后再另行通知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评选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 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阿瑾 联系电话:88229017
电子信箱:laj@nit.zju.edu.cn
附件:
1.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表
2.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3.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组织人事部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