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8]25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计划支持300名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分配给浙江省教育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共6名。本次推荐工作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推荐1人。
二、申报条件
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大陆工作1年以上的高校在聘青年人才。已在大陆工作1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可以申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
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师德高尚、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人年龄限定为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本计划不得超过2次。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的要求,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确保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育人水平高超、业务能力精湛。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内部公示等方式和程序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每个单位原则上限报1人,无合适人选的单位可不推荐。
2.各单位负责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在推荐人选时请结合本单位的学科发展规划,重点推荐符合学科发展需要的、有潜力的、有竞争力的青年人才。
3.各单位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情况报告、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1)。
2.申报情况报告中应包含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等相关内容,并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和档案核查情况进行说明。
3.申报书分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和《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两种,统一通过申报书客户端填写。申报书客户端可在中国人才网(rencai.people.com.cn)进行下载。
4.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身份、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复印件;
(3)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署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S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上传的附件材料须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M(单个文件不超过15M,如超过可分为2个以上文件)。涉密材料通过光盘报送。
5.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保密部门公章)。
6.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张简装,标注目录。申报书和附件分别装订,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另附。纸质申报书一1份,附件材料、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各1份及对应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列举内容为必需提供的材料,如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提供的请逐项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不予受理。
申报书、附件正式打印、装订前,请报人事处审核。材料审核审核无误后,正式打印、装订。
7.请于8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行政楼408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29017
邮箱:laj@nit.net.cn
附件:2018年青年拔尖人才附件.rar
组织人事部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