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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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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中层领导班子届末考核的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9-30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为了做好中层领导班子换届的前期准备工作,保障换届工作有序进行,现将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任期届末考核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中层领导班子(机关部门、直属单位以党政合署大部门为单位)及班子成员。
二、考核内容及环节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中层领导班子及中层领导干部总结本届任职以来(2014年至今)的工作情况,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材料。
班子的述职述廉报告应当与任期内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相对照,着重汇报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取得标志性成果、班子协作运行与作用发挥、班子自身建设与党风廉政情况。
中层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材料应着重汇报履行管理工作岗位职责、完成管理重点工作和发挥的作用、创新性或标志性成果、管理工作投入、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含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等情况。
述职述廉报告应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简明扼要,班子材料一般不超过3000字,个人述职述廉材料在《中层干部届末考核表》内体现,一般不超过1500字,同时提交500字以内的个人述职述廉摘要材料。班子和个人材料将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监督。
(二)述职述廉报告会
述职述廉报告会组织方式与往年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相同。机关、直属大部门及其正处职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会统一组织,机关直属中层副职干部面向本部门(单位)述职,并邀请一定服务对象参加。二级学院班子及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会由各学院负责组织。
具体要求与安排另行通知。
(三)民主测评及考察谈话
述职述廉会议上组织对班子和个人进行民主测评。学校考察组就班子任期工作情况进行个别谈话。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核结果应用
本次班子和个人届末考核结果同时作为2018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试用期满的干部,本次考核结果同时作为试用期考核的参考依据。
三、时间安排
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中层干部届末考核表(正反双面打印)、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摘要等书面材料按单位于10月12日前交党委组织部,电子稿同时发送至zzb@nit.net.cn
联系人:行政楼411办公室,刘哲  88229036
 
 
 
                                           党委组织部
                               2018年9月30日
  

电话:88229016 88229017 8822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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