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2015年人选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18〕10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入选的各层次人员的中期考核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单位和个人对申报人申报材料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组织人事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期: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1日。
电话:88229017 邮箱:rscbg@nit.zju.edu.cn
附件
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工程考核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