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组织人事部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校外送审的预通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10-12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现就开展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外送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送审材料审核

各单位人事秘书仔细核对送审材料,含《申报表》、送审代表业绩、《登记表》等。

二、关于送审材料

1.申报高级职务人员送审材料要求:

1)材料数量:申报正高一式6份(送审5份);申报副高一式4份(送审3份)。

2)送审材料包括以下3内容:

①《岗位申请表》:根据复核意见修改后公示的申请表, 双面打印并签字盖章,第六部分单独成页(正反共2面)。

②申报正高职人员准备代表性论著3篇(本、项),申报副高职人员准备代表性论著2篇(本、项)。送审代表作必须是岗位申请表中符合条件的业绩,论文仅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

③《送审论著登记表》(由本人填写贴在装送审材料的信封袋上),每份材料分装不同的信封袋。同时发送登记表电子版huangyan@nit.net.cn.部分送非文章、专著人员可与人事处联系后修改《登记表》样式。

请务必于1015日12:00前送上述材料至组织人事部行政楼408办公室,如公示不通过将予以退还。

三、关于评审费用

校外同行专家评审费具体数额如下:

申报正高同行专家评审费:2500元(5位专家)

申报副高同行专家评审费:1500元(3位专家)

费用收取待公示期满后另行通知。

四、温馨提示:

如有回避送审学校,请于10月15日12点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同放弃相应权利;

请务必规范填写《送审论著登记表》中“申报岗位所对应的学科(填到二级)”(对照教育部学科目录)、“研究方向”等信息,该信息项将直接决定送审专家的对口性;

送审材料一经送达组织人事部如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更换,请审慎对待送审代表作的选取;

申请沿用17年外审结果的,请于10月15日12点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同放弃相应权利;

特别注意,申请表中第六部分“同行专家鉴定表”单独成页(正反共2面)。

联系人:黄嫣88229016  地点:行政楼408

附件:送审论著登记表

 

组织人事部

2018年1012日

电话:88229016 88229017 88229111
邮编:315100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411、412办公室

Copyright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办)